新闻热线:0876-3058388。了解广南最新权威资讯,请下载“今日广南”App、关注“视听广南GNTV”微信公众号、抖音号、视频号、快手号、微博号。
门路广、关系深,企事业单位工作可以随意安排?对于求职心切的人来说,这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事儿,可这事要真“找”上你,你就中招了!近日,广南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就有这样的“好事”,但真的是好事吗?


被告人谢某称自己是某单位退休干部,认识单位上的相关领导,能够帮助介绍工程项目、安排孩子到单位工作,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后,以需要接待领导、打点关系等为由,2015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间,多次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。

广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之规定判决:一、被告人谢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二、责令被告人谢某退赔人民币56万余元。
在很多诈骗案例中,不法分子往往虚构自己认识国家工作人员,吹嘘有“渠道”、能“运转”、可“操作”,谎称有关系帮助安排到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型国企等家长“心仪”的单位工作,以此获取被害人信任,以要好处费、手续费、请客费、打点费等名义骗取财物。广南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,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人员都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,应通过官方平台了解招聘信息和相关政策,不要投机取巧,不要轻信他人的蛊惑,不要企图通过托关系、走后门等“花钱”方式违规办理,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,提高防骗意识,勿信“天上掉馅饼”!
来源:广南县人民法院
编辑:饶泉梅
二审:胡远燕
三审:刘桂扬
允许原文转载,但未经广南县融媒体中心书面特别授权,请勿私自修改转载或建立镜像,违者依法必究!